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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成都——因公护照、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办理须知

因公护照、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办理须知
成都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

 

 
http://www.cdfao.gov.cn/detail.asp?ID=1251
一、申办材料
(一)办理因公护照
    1.因公出国(赴港澳)任务批件或确认件,1份/团;
    2.填妥的《四川省因公出国电子护照申请表》1张/人
(粘贴身份证复印件<双面>和1张2寸正面免冠白底背景照片,另备1张照片)。
(二)办理因公赴港澳通行证
    1.因公出国(赴港澳)任务批件或确认件,1份/团;
    2.填妥的《因公外来港澳事项登记卡》1张/人
(粘贴身份证复印件<双面>和1张2寸正面免冠白底背景照片,另备1张照片)。
照片要求:白背景、正面(露双耳)免冠彩色照片,头部宽度为21—24mm,头部长度为2832mm

二、注意事项
1.请将《四川省因公出国电子护照申请表》或《因公往来港澳事项登记卡》按任务批件名单顺序重叠、编号(右上角);
2.请在《办理护照、通行证登记本》上登记,写上经办人的姓名及电话号码。

三、取件须知
1.取件时需带护照(通行证)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(或暂住证原件)到取照处进行查验。
注:如果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因申请人出差等原因不能带来的,请将申请人的户口本带来查验。
2.有免签国家的团组,应在出行前在市政府外办窗口开具出境证明。
3.领取证照时须提交证照回收“承诺书”。
    出访人员应在回国后7天内将所持因公护照或因公赴港澳通行证交回市政府外办统一保管;
    党政干部应在回国后15天内提交“因公出国(境)团组出访情况检查登记表”和出访报告。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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